台北市長蔣萬安不斷宣傳「交通安全年」,但是北市交通不但混亂,連員警值勤態度也有問題,一名女車主向《大聲傳媒》投訴,他由大安區光復南路72巷南向北右轉進入市民大道四段往東行駛時,左側車身與機車發生碰撞,報警後,大安分局員警不看行車記錄器,直接嗆聲「妳是百分百責任,態度囂張,甚至強調「說每30分鐘一張單」。
大安分局回應,「員警處理事故時並無偏頗情事,係因當下並無電腦可觀看行車影像,故告知當事人之後再到分隊將影像存檔、觀看,惟對話過程確有改善空間。而另一當事人於北醫就醫時,員警確實不慎告知錯誤醫院。」
大安分局為台北市甲等分局,但是屢傳風紀案件,除了包庇賭場,還有偵查隊趙姓小隊長為製造查緝槍枝的績效,透過線民栽贓槍枝,致吳姓男子被逮,再要求吳男在警詢筆錄翻供。二審今天維持一審認定,仍判趙男7年徒刑,可上訴。
檢警調查,趙男吸收董姓男子為線民。董男得知吳姓男子有意購買槍枝,趙男指示董男誘騙吳男外出交易,雙方談妥以新台幣8萬5000元價格販賣手槍1支。
判決指出,雙方交易時,董男收取1萬元後,由趙男在附近交付槍彈給董男,再轉交給吳男。趙男聯絡其他員警,趁雙方交易時逮捕吳男。
判決指出,趙男得知吳男指證本案槍彈來源為董男,為避免曝光,竟要求吳男翻異口供,並將原繕打製作筆錄中,吳男所供稱的槍枝來源修改為「鳳梨」的男子,製作登載不實筆錄。
董男為求自保,指示在旁目睹的朋友將董男與趙男的對話過程全程錄音錄影,後來被PO上網路,全案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