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立法委員陳琬惠於臉書張貼,前金管會主委丁克華與詐騙主嫌曾耀鋒的合照,並痛批「金管會與吸金犯到底是什麼關係?無怪乎有人向我檢舉,看到曾耀鋒與金管會前主委丁克華大啖高檔美食紅酒,簡直快要氣炸!」。對此,丁克華發出聲明澄清,「不僅不認識對方,拍攝當時更非主委身分,且影射的時間、身分都不對,指控未免可笑」。
丁克華的聲明指出,「本人擔任金管會主委期間為105年5月20日至105年10月1日;陳委員臉書所附照片的場景為109年10月9日」,丁克華說,合影當日係受邀參加同學私人聚會,當日出席的人甚多,他不認識曾耀鋒,事前更不知道曾耀鋒會出席,丁克華強調,「是曾君主動要求拍照,其後也未見過此人 」。
丁克華駁斥,陳琬惠臉書所附照片,拍攝當時已非金管會主委,且影射他與曾耀輝熟識,進而推論針對P2P借貸及債轉讓平台,擺爛不管,「實在可笑且無稽」。
丁克華亦嚴正聲明,「本人擔任金管會主委期間為105年5月20日至105年10月1日,依據金管會112年6月7日所發新聞稿,除已明確表示,金管會106年3月案關函復檢調單位的函文,並未表示沒有違反銀行法,且已敘明,違法吸金行為所涉法規甚多,…因違反該等法令之違法吸金之行為,皆屬刑事犯罪並涉及個案事實調查,宜由司法檢調機關依事實調查結果加以認定」。
聲明中表示,「金管會另於107年9月間接獲民眾檢舉,個案公司疑似違法吸金案件,並已於同年月檢具相關資料移請法務部調查局參處。於106年3月函覆檢單位之函文發文日期亦足證明斯時本人已非金管主委」。
丁克華強調,「陳委員此篇貼文已造成本人嚴重困擾與名節傷害,盼能發文澄清,以正視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