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長王國材6日表示,確保留下行人空間的前提,可開放騎樓停車,並且發函給地方政府,消息引起矚目,有人支持建立遊戲規則,但也有民眾憂心影響逃生等功能,民間看法兩極。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1條修正內容6月上路,增列民眾檢舉項目及違規記點,引發民間反彈,因此交通部11月重新公告修法草案,針對路口、公車站10公尺內上下客貨,以及騎樓違停等不予記點,計畫明年6月地方劃設臨停區後再恢復,但依舊引發民怨。
其中最受矚目的騎樓停車,根據王國材說法,考量地方政府整頓騎樓、規劃停車地點需要時間,在相關配套尚未完成前,於騎樓違規停車但有留下1.5公尺的通行空間,不予記點但仍依規定罰款。
▼騎樓雖屬私人土地,但必須開放給行人通行。(示意圖/取自pixabay)
民間針對上述決策看法不一,就有網友指稱「之前大家吵的是違規記點,一年累積十二點吊照,六點上道安講習,現在部長這種指示,一次性解決問題」、「我們這邊很多騎樓,汽車都插好插滿,有些稍微好一點的還會留半公尺通道,大概一個人可走過的寬度,車身較長的有些會突出一小部分在路上,早就應該整頓了!」
另有觀點認為,包括私設或法定騎樓,在人口稠密區要預留1.5公尺的行人通道,難度頗高因此不看好政策,還有人表示「把騎樓使用權還給有所有權的老百姓吧!」、「政府不要這麼偷懶不做人行道,騎樓規定越改只會越亂而已」、「機車長度算1.8公尺,加上1.5公尺通行空間,能符合3.3公尺的騎樓不多,應該也是宣示作用而已」、「遇到瘋子縱火,一排機車阻擋逃生,出事誰要負責」。
(封面示意圖/東森新聞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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