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清德總統批評在野黨「沒資格談憲政」,因為在野黨連總預算都沒辦法在12月31日前審完,連交付委員會都沒有,違反《憲法》規定,資深媒體人平秀琳說,翻遍《憲法》都沒有哪一個條文規定立院必需在12月31日前完成年度總預算三讀,賴清德「張口就胡說八道」,與團結十講時一樣。
今(26日)上架的「今日平評理」,媒體人平秀琳批評,賴清德當行政院長時,首年總預算就是隔年的1月11日,之後賴清德就請辭參加初選,挑戰蔡英文的連任之路,那一年對賴而言應該是記憶深刻,他怎麼會忘記了。
平秀琳說,如果從2000年以來,24次審查總預算,只有4次是在年底之前完成,最晚的一次是2007年陳水扁執政,是拖到了隔年6月15日才完成總預算三讀,這些歷史資料證明了賴清德所謂的「總預算無法審完就是違憲」,根本是胡說八道。
「當立法委員可以審查總預算」,平秀琳說,就代表了《憲法》所揭示的,立法權可以對行政權進行制衡,現在是行政院長卓榮泰對三讀的法案不副署,5名大法官未達開會人數,就可以進行違憲宣判,這些才是明顯的違憲事實。
平秀琳形容,賴清德現在是「暴走」、「無理取鬧」,對解決憲政僵局沒有幫助,在野黨的立場其實很明確,因為明年的預算並沒有將今年立院三讀通過、也經總統公告、行政院副署的「軍人加薪」、「恢復警消退休金替代率」的經費,所以才被退回。
平秀琳說,既然法案已經生效,賴政府拒不執行,只要行政院重新編列,總預算就可以審查,這是再簡單不過的道理,如果行政院都沒有依法執行,那賴總統有何顏面要求立法院依法審查總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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