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黃子佼因在「創意私房」論壇收藏大量未成年女性的私密影像,一審遭台北地院判刑8個月。就在二審宣判前,他突然透過律師事務所發布聲明,宣稱已與所有被害人達成和解。今二審判決結果出爐,高院依個資法加重改判1年 6月,緩刑4年,需進行180小時義務勞動並接受3場法治教育,全案仍可上訴三審。然而,外界對他主動提及「和解」的說法反應激烈,多數網友無法接受。
黃子佼昨天搶先發出聲明,強調已與全數被害人和解,並在聲明裡提到:「因為愚蠢好奇心誤觸法律的教訓,深切且沉重,讓他失去了深愛的妻子、女兒及終身投入的演藝事業,未來他誓言會時刻警惕,持續要求,讓自己成為一個更好的人」。高院今日宣判,裁定黃子佼 1年6月徒刑,緩刑4年。
不過,在聲明曝光後,網路上掀起強烈反彈。有一名疑似受害者的網友在新聞底下留言反駁:「他沒有跟我和解,只有他的小編傳訊息給我,我一直叫黃出來面對這不是小編的事。最後我逼黃傳語音跟我道歉⋯我只能跟自己和解,但他沒有跟我和解。」其他網友也怒批,「好噁心」、「想吐」、「這樣也可以和解」。更有人直言,如果他能因此復出,「那台灣演藝圈真的可以倒閉了,不會再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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