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日前針對一起涉及房地產議價騙局案作出判決,永慶房屋業務員因偽造有價證券及私文書,試圖「假斡旋」方式操控房價、賺取佣金,最終遭判刑。同一家店多名業務聯合起來下假斡的行為,幾乎可說是團體犯罪。
操縱房價 永慶房屋業務員設局假斡旋
本案核心人物為永慶房屋業務員羅文俊、葉至皓,以及已離職的前業務員陳韋呈。2016年8月,羅文俊受屋主委託,出售其位於臺北市的房產,開價5,050萬元。然而,買方僅願出價4,800萬元,價格談不攏,導致交易遲遲無法進行。
為了促成交易、順利獲取仲介佣金,羅文俊與葉至皓策劃了一場「假斡旋」手法,意圖施壓屋主降價。他們找來陳韋呈參與計畫,透過不知情的另一家房仲業者,安排第三方以更低價格(4,500萬元)出價斡旋,使屋主產生價格錯覺,願意讓步。
偽造支票與文書 精心編造交易假象
在計畫執行過程中,羅文俊向不知情的友人借來空白支票,交由葉至皓和陳韋呈填寫500,000元斡旋金,並偽造買方「林可均」的簽名。陳韋呈隨後攜帶偽造的支票與買賣斡旋金契約,交給不知情的業務,正式出價表達購屋意向。
房仲業務經手後,發現「林可均」簽名遭偽造,立即向地檢署提出告訴,經檢察官偵查起訴,揭發這起房仲議價騙局。
法院判決 三人獲刑並沒收偽造文件
法院審理後認定,羅文俊、葉至皓、陳韋呈共同偽造有價證券及私文書,違反《刑法》第201條、第210條及第216條等規定。最終,羅文俊被判處1年10個月徒刑,葉至皓與陳韋呈各判1年8個月,三人均獲緩刑三年,並沒收偽造支票及假斡旋金契約。
經《大聲傳媒》詢問,截至截稿前,未收到永慶房屋的回應。
不斷更新:
永慶房屋聲明
本案為民國106年10月份的判決,距今已多年,此為羅某、葉某個人不法行為遭判刑,本公司知悉此事後已將相關人等開除。本司對於不法犯行嚴懲不貸,並已加強法治教育,以維護市場秩序。
另行為人業已非本公司員工,貴平台報導若誤導民眾,影響本公司商譽,本公司將追究相關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