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地檢署偵辦「二五電信」詐欺案,意外查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前委員蕭祈宏甫卸任,就以每月約5萬元的代價受任為二五電信顧問,透過其長期在電信業所累積的人脈,協助處理與電信、廠商的往來業務,地位猶如門神,令檢察官驚呼不可思議,日前約談NCC其他委員與職員後,認定蕭未遵守「旋轉門條款」,本月11日依違反《公務員服務法》起訴蕭祈宏。
這起讓打詐國家隊顏面全失的難堪事件,起因源於2023年一起微不足道的少年車手取款案件,雲檢檢察官黃薇潔發揮「小案大辦」精神,努力向上溯源,沒想到真的追出驚人內幕,全案背後竟有龐大而縝密的共犯結構。
黃薇潔發現,2023年1月至3月中國約僅2萬9000名觀光客來台,但同一時期台灣五大電信業者提供給中國人士來台漫遊的門號,竟高達100萬5千支,數量落差太大,其中兜不起來的97萬支門號,恐被用來作為不法用途。
檢察官團體「劍青檢改」2023年引用黃的資料,呼籲NCC扛起監管之責;惟NCC多次發聲明反駁檢察官數據失真,檢方有誤解。
雲檢經過數個月的追查,果真發現包含二五電信等3家第二類電信公司,涉先蒐集國人與外籍人士的個資,再製作不法漫遊及國內網卡,宣稱網卡可搭配3組虛擬台灣號碼,2年內可開通使用,方便囤貨安全無慮,吃到飽與號碼完全分開,不易追蹤,三角IP位置也無法被掌握,過期2個月內都可以續卡,以此噱頭行銷攬客,吸引詐團等不法組織購買。
業者還從中國電信業者引進國際電路配置系統,把向國內五大電信業者申請、俗稱「軟號」的企業門號,提供給中國電信業者隨機配置不法網卡,侵擾我國資安秩序,造成詐騙橫行氾濫。
雲檢認定,3家第二類電信業者、共21名被告涉犯幫助加重詐欺、《洗錢防制法》、《稅捐稽徵法》、《個人資料保護法》、《銀行法》等法,2023年、2024年分成兩波起訴。檢察官繼續鴨子划水,暗自釐清這些公司的組成結構,未料竟挖出驚人名單,2022年7月底卸任的NCC前委員蕭祈宏,竟受聘擔任二五電信的顧問,猶如門神,重重賞了NCC一個超響巴掌。
蕭祈宏從電信總局基層幹起,憑著幹練能力一路獲拔擢當上NCC主任祕書兼發言人,2020年8月1日被提名出任NCC委員,2022年7月31日底卸任,依照《公務員服務法》第16條「旋轉門條款」規定,離職後3年內,不得擔任與其離職前5年內之職務直接相關的營利事業董事、監察人、經理、執行業務之股東或顧問。但檢方查出,蕭祈宏無視3年的迴避期間,逕自接任二五電信的有給職顧問,每月收取千餘元美金薪酬,換算台幣約5萬元。
檢方還發現,蕭祈宏頂著NCC前委員光環,利用在職期間累積的豐沛電信人脈,帶著業者與中華電信等廠商喬事,中華電信礙於蕭祈宏的面子,也得派人接洽。由於全案攸關官箴,檢察官非常謹慎,小心委請NCC政風室安排約詢其他NCC委員與相關職員作證,以免有侵害二級獨立機關運作之嫌。
經過調查,雲檢初步認定蕭祈宏所違反的旋轉門條款,不只有行政倫理的問題,還涉及刑責,依照《公務員服務法》第24條規定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台幣100萬元以下罰金,日前先予偵結起訴;詐欺等部分,依目前掌握證據則暫時無法得出有罪心證。至於是否有其他現、離職NCC委員或官員,或是其他電信公司涉入,仍待擴大追查。
蕭祈宏現年59歲,中原大學醫學工程研究所碩士,曾任電信總局簡任技正、NCC秘書室主任、NCC中區監理處處長、NCC北區監理處處長、行政院數位國家創新經濟推動小組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資訊長、NCC主任秘書兼發言人、NCC委員,專長為電機電子、通訊傳播監理,電信資歷完整且豐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