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中介法民調/57.1%不支持 6成不同意NCC另設專責機構【菱傳媒】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推出「數位中介服務法」(簡稱數位中介法)草案,引發箝制言論自由議論而宣布暫緩。根據《菱傳媒》最新民調,有57.1%的民眾不支持政府訂定「數位中介服務法」加強對網路平台違法資訊的治理措施,且有6成的民眾不同意NCC成立一個數位中介服務專責機構,更有高達7成民眾表態,可能會因為數位中介服務法實施而轉移到使用者較少、或不受監管的社群平台或通訊服務。
因網際網路發達,衍生而出的詐欺、虛假言論等問題日益嚴重,NCC於6月29日通過「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希望藉由法規,促使大型線上平台內容透明化,要求平台負起「守門人」的監督責任。不過,因為條文引發箝制言論自由疑慮,各界批評聲浪不斷,行政院長蘇貞昌於8月23日喊卡,草案回到原點。
鑑於國內對於網路平台的資訊治理與公共政策討論仍高度分歧,《菱傳媒》委託皮爾森數據,針對「國人的數位隱私及數位通訊傳播政策意見」進行網路民調,嘗試探討不同網路行為族群對於數位平台隱私界線、不同的數位通訊傳播的政策治理途徑,如:請法院判定資訊、業者自律機制、行政機關調取權限、社群平台與通訊軟體的隱私差異,有哪些不同的輪廓面貌。
根據民調結果,高達57.1%的民眾不支持政府訂定「數位中介服務法」加強對網路平台違法資訊的治理措施,表達同意的則有27.7%;此外,民眾對於政府各部門對違法訊息的判斷結果,整體信賴比例僅18.0%,整體不信賴比例則高達63.0%。
皮爾森數據表示,台灣目前整體民意是較不信任此草案的內容,在8月底行政院停止推動「數位中介法」草案之後,也大幅影響到民眾的信賴程度,交叉分析後,發現其中以男性民眾的不信賴程度為最高,達到71.6%,在年齡層上則是40-49歲的族群相對是最信賴政府的族群,但還是不超過20%。
對於NCC打算成立專責機構,民調結果顯示,有60.8%的民眾反對,同意的則有20.7%,值得注意的是,交叉分析後,在各個性別、年齡層都超過半數反對。
皮爾森數據表示,對於是否支持「政府訂定數位中介服務法加強對網路平台違法資訊的治理措施」的選項中,整體同意率相較是否信賴政府對違法信息判斷及成立專責機構兩題,明顯提高許多,達到27.7%,不同意率也較前兩題降低一些,但還是超過5成,此一現象表明政府在網路平台資訊治理的責任仍然存在。
在轉移平台部分,當被問及草案規劃納管有效使用者230萬以上的大型網路平台,若正式執行,是否會影響民眾轉移到其他使用者較少的平台或通訊服務的意願,有37.5%的民眾表示「一定會」,33.3%回答「可能會」,20.6%回答「可能不會」,8.5%「一定不會」。整體而言,有70.8%民眾是表態會轉移,其中又以男性(46.2%)有更強烈的轉移意願。
在要求平台業者定期公布網路透明度部分,整體同意比例為41.7%,較整體不同意40.2%略高。至於民眾對可接受行政機關介入目的,僅針對「犯罪偵查或追訴」(42.5%)與「國家安全或國防等公共安全維持」(38.0%)有比較高認同度,而「維護公共健康」(19.4%)的認同度最低。惟須注意任一項目均未超過 50% 的認同度,且有 31.2% 的群眾對於上述特定目的均表達不認同。
此外,調查結果顯示,當「主管機關若認為網路資訊有違法時,可經法院程序要求『私人通訊服務』撤除相關的通訊對話內容(包含刪除下架或屏蔽特定資訊、暫停或終止使用者帳號權限)」的整體不同意比例(52.8%)較『公開社群媒體平台』之整體不同意比例(41.9%)高出 10.9%。
至於「各主管機關有權要求『私人通訊服務』對疑似違法的通訊對話暫時加註警告標示」的整體不同意比例(52.9%)較『公開社群媒體平台』的整體不同意比例(40.9%)則高出 12.0%。皮爾森數據分析,顯見民眾整體對於「網路通訊服務」被政府介入的抗拒意識,又比「社群平台服務」更強。
調查結果也顯示,「當主管機關若認為網路資訊有違法時,可經法院程序要求『私人通訊服務』撤除相關的通訊對話內容(包含刪除下架或屏蔽特定資訊、暫停或終止使用者帳號權限)」的整體不同意比例為52.8%,較『公開社群媒體平台』之整體不同意比例41.9%高出 10.9%。
在「各主管機關有權要求『私人通訊服務』對疑似違法的通訊對話暫時加註警告標示」的整體不同意比例(52.9%)較『公開社群媒體平台』的整體不同意比例(40.9%)則高出12.0%。皮爾森數據指出,顯見民眾整體對於「網路通訊服務」被政府介入的抗拒意識,又比「社群平台服務」更強。
在如何管制網路違法資訊的措施中,最多的選擇還是相對相信「經法院同意後以資訊限制令要求違法資訊下架、移除或停止使用權限」是較好的措施,有37.9%民眾支持,且主要的支持者族群是40歲以上;但也有34.9%認為都不適當;另外比較值得注意是18-29歲有37.3%的比例認為「要求數位中介服務者提供申訴檢舉機制」是較好的措施,遠高於整體比例的29.0%。
另在業者是否有權刪除或限制違法或錯假訊息,整體同意比例為36.0%遠低於整體不同意的48.1%。當被問及「公開社群媒體平台或私⼈通訊服務有權以刪除、限制接取資料等⽅式審查違法或錯假資訊」部分,有8.6%表示「非常同意」,27.4%表示「同意」,15.9%回答「普通」,16.5%「不同意」,31.6%「非常不同意」。在性別與年齡層上的差異中,一樣以男性為主表達整體不同意、40-49歲是唯一仍然維持整體同意大於不同意的族群,但在誤差範圍內。
這項調查是由《菱傳媒》委託,皮爾森數據負責執行。針對全台灣年滿18歲以上之網路人口,從2022年9月5日至2022年9月16日,共計進行11天,當中有效樣本為3034份。在 95% 信心水準下,抽樣誤差為正負1.78% 以內。
抽樣方法採用網路主動發放調查方式,透過資料管理平台(DMP),在性別、年齡與居住地比例分層隨機抽樣進行調查,並輔以網路行為分析帶入使用者輪廓標籤,確保符合調查對象的唯一性。同時針對使用者的性別、年齡與居住地的準確性採用網路行為與資料庫標籤比對方式,結合問卷題目設計做雙重認證,確保資料正確性與可靠性。
樣本代表性與加權則採用比率估計法,母群體參數依內政部公布2022年8月民眾年齡、性別、戶籍資料,結合皮爾森數據DMP修正網路人口特徵值,逐項重複進行連續性修正,以使樣本特徵與母群體結構達到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