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昨(18)日排審「囤房稅2.0」修法,包含行政院版本在內,朝野共有21版本進行審議,聚焦商辦和廠房等非住家房屋囤房稅、建商合理銷售期以及房屋稅稅基調整審議方式等三重點,未審完將擇期再審。
囤房稅2.0主要修正《房屋稅條例》,政院、朝野立委、各黨團提供的版本多達21案,由於18日的議程緊湊,一次排入預算案、海關進口稅則修正草案、囤房稅,未能審完因此擇期再審。
▼朝野對「囤房稅2.0」修法存在意見歧異。(示意圖/EBC地產王)
對比政院版本與朝野立委版本,部分版本調降自住稅率至0.6%,但財部認為可能影響地方稅收;還有提案要求中央統一訂定稅率、或採差額累進稅率課徵,但財政部認為地方發展不同,應該因地制宜;還有立委提案將囤房稅收入撥入住宅基金,但財部認為,此舉可能影響地方財政來源。
會中還有立委反對非住家用房屋(商辦、廠辦)納入差別稅率課徵,理由是商用不動產與追求居住正義的關係不大,對此財政部認為,這部分不是強制性質,地方政府可自行決定是否採行。
(封面示意圖/EBC地產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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