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一名人夫指控,小王利用交友軟體認識妻子,以唱歌為由約哄騙不清楚「汽車旅館」為何的妻子見面,並強行性侵得逞,事後又不斷騷擾強迫見面,雙方進而交往,提告求償200萬元。新竹地院判決阿亮須賠償100萬元。
據判決書資料,人夫阿山(化名)指控男子翔翔(化名)透過交友軟體認識妻子小希(化名)後,明知他妻子是有夫之婦,但卻利用女方不知道摩鐵是什麼,謊稱要帶她去「有ktv設備的地方」去唱歌,後來在摩鐵裡無套硬上小希。
阿山繼續指控,翔翔後來不斷打電話、傳簡訊騷擾糾纏他老婆,更跑到他家樓下狂敲門要求見面,妻子因此去看精神科,而在翔翔生日當天,妻子無法承受壓力坦承有外遇,表示想離婚,阿山表示當下有聯絡翔翔談判,雙方談定以2百萬和解,但翔翔卻沒給錢,所以提告要對其求償。
翔翔出庭時辯稱不知道小希是有夫之婦,而在跟對方交往過程中,他曾經說過自己家裏有點錢,又是長孫,以後可以繼承大筆家產,而就在他爺爺過世後沒幾天,就被阿山打電話恐嚇要錢,他懷疑阿山跟小希夫妻倆是想對他仙人跳,而且小希告他強制性交後檢方有偵查,最後不起訴處分,又怎會如阿山所述,他有對小希性侵,據此請求法官駁回阿山的求償。
不過法官勘驗翔翔跟小希的對話紀錄,發現小希說:「「好感動,想哭了都,在想說為什麼不是嫁給你」、「不給他知道我們是因為小孩還需要我,不是怕他」等討論雙方私下交往問題,顯然翔翔知道女方是有夫之婦,但阿山指控翔翔有答應要賠2百萬這部分,阿山跟翔翔的對話內容中,並沒有正面提到是「有關配偶權的賠償事宜」,故難認雙方有議定賠償2百萬的協議,法官判翔翔得賠阿山1百萬元,全案雖還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