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侯友宜提出一系列福利政策,和落實社會公平正義的政見。如調漲老農年金;對特殊族群80歲以上,70到79歲罹癌病患,聘用看護移工取消巴氏量表;65歲老人健保費排富後政府全額補助等。以及增加富人稅,把基本薪資提高到三萬三千元。不過,侯友宜若當選總統,他的這些林林總總的政見可以說到做到嗎?不妨看看侯以前的「紀錄」,來研判一下。侯友宜是一個不擅長自我宣傳的政治人物,人們對侯的了解,只是他全部的三分之一。除了「警察英雄」,「愛做事也能做事」外,其實,侯也是一個「改革者」,和極力維護基層權益,力求公平正義的「領導者」,並有許多這樣的實證經歷。
侯友宜2003年,出任刑事警察局局長。當時台灣的刑事警察,工作沉重、危險性強,但福利待遇不合理,不僅缺額嚴重,而且士氣低落。侯先爭取把刑事警察職務加給,從2100元提高到6千多元。又向警政署大力遊說,恢復停辦多年的「刑事警佐班」。刑警基層幹部經由報考「刑事警佐班」,結業後就可以晉階(一線三升為二線一)。此舉為刑警部隊,提供每年50名以上的升遷機會。這兩項措施,既保障刑警權益,也鼓舞團隊士氣。使長期以來缺額達10%以上的刑警部隊,得以補充缺員。進而有更強的刑事警力和「火力」,打擊當時盛行的暴力犯罪。不僅為7千名刑警弟兄,爭取公平待遇和權益,侯在刑事警察局長任內,也對「事」,進行大力的改革。侯進行組織改造,調派刑事局偵6隊、偵8隊,進駐台中、高雄,建立中部及南部打擊犯罪中心。全力壓制中南部暴力犯罪氣焰,此2中心目前仍存續著。
在侯任內,刑事局建立防治跨國犯罪機制,爭取在我外館派駐刑事警察聯絡官。從侯當局長時起,刑事警察聯絡官開始派駐泰國、菲律賓、越南等國。到目前,已增加至美、日、韓、南非等10多國。侯友宜還努力不懈,跑斷腿、費盡心思和智慧,向中央爭取破紀錄的10億預算,興建刑事局「刑事科技大樓」。並成立「刑事鑑識中心」和「科技犯罪防制中心」。讓台灣刑事偵辦技術突飛猛進,令刑警的辦案能力「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而2006出任警政署長後,侯友宜把事情「做得更大和更多」,力推多項改革措施。全面性推動台灣警察人事制度的進步和變革,並提升和維護基層員警的薪資和福利。侯用了約2年時間,推動和完成警政署已努力多年的「警察人事條例」修法。修法後,讓24年沒有調薪的基層警察,薪俸點從450點大幅調高到500點,每人最高可調薪3480元。而且這是基本薪資,退休後還可領,影響基層警察一輩子的權益。此外,7萬多警察大軍,原本只有120簡任官(警監)名額,比例不到百分之0.2。全國其它行政部門中,平均比例為百分之3.8,警界的官、警比例,低到離譜。增加警監職位名額,也是那次修法的重點。為了「警察人事條例」修法,侯友宜曾多次拜會和請益,時任立法院長的王金平協助和幫忙,也得到王的積極回應和大力支持。王金平還親自帶隊國民黨立委,到警政署聆聽侯友宜及警政署官員,對修法內容和緣由的詳細解釋和說明。
侯也率同警政署人事處主管,跑遍行政院人事總局、研考會,考試院、銓敘部等部會無數次。並親自上陣,進行協調、解釋、遊說,「署長每次都親自來!」得以讓對方重視。這次修法的三讀,剛好在警察節前一天。侯友宜當天守在立法院,一直到凌晨三點左右修法通過,確保萬無一失才離開。侯做事有方法、有謀略、有毅力,以此可見一斑。
修法後,警界簡任官(警監)名額得以從原本120名額倍增,再加上升格六都等因素,警界警監職位現在增加到325名。雖然與其它部門比還是偏低,但已從不到0.2%,增長到0.47%。當初,每一個新增簡任官的「專屬職稱」,還是侯親自,一個一個研究擬定出來的。侯友宜出任警政署長前,當時綠朝的行政院長,把警政署向各縣市推派警察局長的制度,修改為一次推薦3名,再由縣市長選擇其一。侯認為,這不僅破壞警政人事一條鞭制度,還有違公平性。而且,讓警界最優秀的弟兄們,被「挑肥揀瘦」、被「糟蹋」。
侯強烈向上級單位,據理力爭、陳述利弊,堅決要求應該回歸到原本的制度。最後總算把這項人事制度「改回來」,依警界內部升遷排序,一次推派一個。「輪到誰」,就派誰去出任出缺的縣市警察局長職位。侯做事、用人著重公平合理,維持一貫的風格,從政後也是一樣。當選新北市長後,前朝的官員幾乎全都留用,不搞「誰家軍」。有官位出現空缺,大多由內部優秀的公務人員遞補。從以上這些實例可以看出,侯友宜一直以來,都重視保障照顧,基層及弱勢的權益,也十分在意和落實公平正義。侯現在提出的多項福利政策和政見,更多是出於其價值理念,並非只是選舉考量。侯友宜習慣少說、多做,而且過去做了許多事,也不一定拿出來說。他提出來政策、政見,想必會說到做到。未來有再大困難,都會鍥而不捨地,努力去實現和兌現自己的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