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子弟兵、行政院政務顧問鄭宏輝2020年參選立委失利又被爆曾赴中國武漢開公司,遭網友在PTT黑特版留言消遣他「支那賤畜」、「舔共」,鄭宏輝提告後,一審原依公然侮辱罪判黃姓網友拘役40天,黃男不服上訴後,高院上月二審判決大逆轉,認定黃男是依據新聞報導質疑鄭宏輝政治誠信及操守,事關公益,縱使夾帶「賤畜」等輕蔑辱罵用語,亦應受言論自由保障,改判黃男無罪,全案定讞。
鄭宏輝是民進黨新竹市連任五屆市議員,擔任議員20年間兩度獲柯建銘禮讓參選立委但均敗選,2020年再度角逐立委,卻接連被國民黨與時力候選人爆料炒地皮及到中國武漢投資開公司,最後敗給國民黨籍候選人鄭正鈐。
去年九合一大選鄭宏輝本有意捲土重來,挾民調最高姿態參選新竹市長,又傳出涉及土地重劃偽造文書遭檢方起訴,最終未獲民進黨提名;今年2月,鄭宏輝與高虹安同台推廣「打開新竹」活動引發「綠白合」聯想,也讓鄭宏輝的下一步備受矚目。
本案起於2021年4月間,一名黃姓網友在PTT網站「Hate Politics」版上一則標題為「Re:【黑特】新竹市立委 幹誰才是炒地皮王」文章下方留言「支那賤畜中國台灣武漢舔共鄭宏輝也想洗白 笑笑就好」;幾天後,黃男又在再同一看版上另一標題「Re:【新聞】快訊/丁怡銘去電立法院長室開嗆 游錫堃:請循正常管道」文章下方留言「算了啦 連鄭宏輝那種舔共垃圾都能洗白了 還有啥不能洗的」。鄭宏輝發現後認為黃男以「賤畜」、「垃圾」等詞辱罵他,使他人格尊嚴受損,立即報警提告,北檢則依公然侮辱罪嫌起訴黃男。
台北地院審理時,黃男否認公然侮辱,辯稱他的言論是針對該篇貼文的回應,目的是要酸該名網友欲洗白鄭宏輝的言論,一方面是對鄭宏輝去大陸武漢開公司的行為表達主觀意見,不是要損害鄭男名譽,且鄭男既身為政治人物,應廣為傾聽及接納各種意見,不應動輒以刑法威嚇手段壓抑不同的聲音,但法院認為黃男回應的第二則貼文,內容根本未提到鄭宏輝,黃男卻仍以情緒性謾罵詞彙留言攻擊鄭男,明顯只為宣洩心中不滿及損害鄭男名譽,已超出言論自由保障範圍,判黃拘役40天,得以4萬元易科罰金。
黃男不服上訴後,高院二審改判理由認為,刑法公然侮辱罪因限制《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因此適用上需以合憲性及是否合乎國際人權公約解釋來審查,根據《憲法》保障言論自由的精神,在具體個案中依照比例原則,決定言論自由及人格名譽何者應退讓,而不是只要看到粗鄙、貶抑言詞,就認定為侵害人格及名譽權及構成侮辱行為。
二審認為,黃男留言發表處是PTT網站供匿名發表對政治人物不滿的Hate Politics看板,其言論即與國家或社會公眾利益有關,而黃男也提出多份新聞報導記載鄭宏輝以「中國台灣」名義赴中投資經商,遭藍營競選對手指控以中國台灣之名爽賺人民幣、親中舔共等,這些新聞報導時間都在黃男發表留言之前,認為他在政黑版對屬公眾人物的鄭宏輝質疑其政治誠信及操守並表達不滿,即屬高價值政治性言論,縱使夾帶「賤畜」、「垃圾」等低價值言論,也應受言論自由保障,因此判他無罪,全案定讞不能再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