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遊公司老闆陳姓男子等9人,為賺錢涉詐騙民眾「出國摘器官」,去年策劃詐騙2人到泰國,實際上是前往緬甸KK園區準備摘器官,幸好2名被害人分別支付100萬元泰達幣、機警逃回台灣脫險。士林地方法院今宣判,陳男等人犯意圖營利以詐術摘取他人器官未遂罪,判處應執行2年6月至8年不等徒刑。陳等人到庭聆判,審判長諭知已無羈押必要,裁定9人5萬至10萬元交保。被告開心的說「可以回家了!」
去年台版柬埔寨詐騙案件頻傳,外傳還有國人被帶往緬甸KK園區準備摘器官,士檢去年6月偵辦案件查出陳男等人涉犯,誘騙2名被害人出國,一舉查獲共犯羈押迄今。
陳等人今到庭聆判,法庭上擠滿了9名被告,法警在旁戒護,審判長逐一點名後宣判。陳男犯人口販運防制法意圖營利,以詐術摘取他人器官未遂罪,2罪,各處5年徒刑,應執行8年徒刑,其餘共犯遭判處2年6月以上不等徒刑。
審判長諭知,被告有人犯1罪、2罪,且部分被告供出共犯,依人口販運防制法可減刑,因此每人刑度不同,全案無羈押必要,陳、張10萬元交保、竇8萬元交保,其餘人5萬元交保,由法警帶回候審室辦理交保。審判長說「你們可以打電話辦保」法庭上的被告開心的說「可以回家了!」戴著口罩仍藏不住喜悅神情。
全案起源於,陳男得知可介紹他人出國全身摘器官牟取暴利,與朋友們,聯手誘騙被害人出國,製作「來吧!我們需要你」的工作宣傳,實際上私下談價碼「送1人出境可獲利新台幣200萬元」,共犯們替被害人辦護照、全身健康檢查、送機、出境結果轉知泰國器官買家等,坐等百萬報酬入袋。
陳男以高薪聘請精通英文的A女到泰國當秘書,從事翻譯工作,2021年6月18日A女獨自搭機出境,輾抵達緬甸邊境KK園區逼迫從事詐騙,驚覺受騙上網求救,聯繫緬甸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通知A女母親,媽媽2個月後支付折合新台幣100萬元的泰達幣給KK園區老闆,才沒被摘器官,順利回台。
陳等人又介紹B男出國摘器官,這次以「出國幫忙領贏得拳賽的賭金,事成回國可到公司上班,誘騙出境。2021年8月9日B男搭機到泰國曼谷,幸好發現google maps顯示司機一路往北開,與旅館反方向,立刻聯繫同學,同學叫他快離開,3天後從泰國返台,幸無被摘器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