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年以前的頂樓加蓋,很安全不會被拆?不少老公寓的頂樓住戶,會主張自己有頂樓加蓋的使用權,甚至在轉手房屋時,會把頂加的部份,灌到房價裡面,並主張「頂加是既存違建,合法不會拆」,要買家安心,不過事實上並非這麼一回事。
一名網友在臉書「買房知識家 A你的Q」透露,日前和家人討論違建話題時,曾好心提醒,違建若被舉報,就有被拆除的風險,但哥哥並不當一回事,還自信滿滿的說「放心,84年以前的違建不會被拆啦!」
他感嘆,經常可以聽到類似說法,因此很多人看屋時遇到有頂加的舊公寓,通常會先詢問房仲這是何時蓋的,以及是否有空照圖為證,一但了解是84年以前的違建,就會主觀先認定不會拆。不過,違建其實有2個重要原則,包含「緩拆」不代表不拆,以及危害公安都會優先拆除。
▼不少人深信「既有違建」不會被拆除,因此心存僥倖。(示意圖/pixabay)
他進一步提到,民國83年時,前台北市長陳水扁在任內增訂,民國83年12月31日前的「既存違建」得拍照列管,所以這項行政命令又被稱為「阿扁條款」,有些縣市可能會參考當時台北市的做法,但不見得每個縣市都是這麼做,例如台中市的既存違建,是指民國100年4月20日以前興建完成的違建。
不過,台北市建管處早就公告,對於有危害公共安全之違建,則不論大小、新舊一律優先拆除,尤其是頂加違建,通常沒有經過專業人員的設計和建造,存有各種潛在風險,進而影響生命財產安全。
因此有超過3個的隔間、未經許可或未依照許可內容進行室內裝修、有二層以上的違章建築等情形的頂加違建,都將被優先拆除,除此之外,頂樓違建原來沒有隔間或只有一個隔間之情形,亦不得有新增隔間的情形,否則優先查報拆除。也就是若有修繕行為或影響公共安全之虞,市府將隨時拆除,不再受既存違建條款限制。
▼北市針對有公安危險的頂樓違建,不論新舊,都將優先拆除。(示意圖/pixabay)
這也讓原PO不禁感嘆,這也是為什麼頂加這幾年,愈來愈不值錢的原因,因為民眾開始意識到頂加是「有消防疑慮」、「有拆除風險」的違章建築,而不再是「使用空間變大」、「買一層送一層」的舊有觀念,並呼籲大家,千萬不要再存僥倖,以為84年以前的違建不會被拆。
許多網友對此也相當有感,紛紛表示「會拆喔!我朋友家頂樓加蓋就被拆了,但他也不是怪手直接破壞,你可以自己拆,拆到他去檢查覺得可以就好,他們就不會幫你拆」、「危險的會拆啦,被檢舉就馬上來了」、「最近頂加一堆都扔出來賣,就是沒權狀還想加價賣」,房仲也補充,部分頂加是有權狀,或其他登記,例如瞭望台,民眾購屋時,都可以在謄本上多加留意。
(封面示意圖/pixabay)
【往下看更多】
● 透天隔33間出租!包租公自豪「躺平月領70萬」 專家也驚呆
● 地點好價格優 北飄妹想買頂加被勸退 網逆風曝1優勢
● 水塔藏馬桶!陽台半露天當廁所 他嚇到不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