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院會預定今(21日)通過房屋稅條例修正草案,針對「囤房稅2.0」的部分,將縣市歸戶調整為全國歸戶,房屋稅差別稅率也調高到2%~4.8%,並將列為立法院新會期優先法案,若順利修法通過,將於明年7月起實施。
根據財政部規劃,針對特定房屋以外的非自住住家房屋,從現行縣市歸戶改採全國歸戶,法定稅率自現行1.5%~3.6%調高到2%~4.8%,但特定房屋除外,包含符合一定條件的出租、繼承、建商餘屋,還要求地方政府按全國持有戶數制定差別稅率,並全數累進課徵。
▼針對「囤房稅2.0」的部分,將縣市歸戶調整為全國歸戶。(示意圖/pixabay)
除此之外,建商餘屋持有年限二年內(合理銷售期間),差別稅率為2%~3.6%,超過二年將落在2%~4.8%,意味著建商餘屋統統加稅。考量建案剛蓋好就加稅,可能有失公平,財政部研議在子法明訂,建商餘屋一年內一律適用下限稅率2%,而且不須累進。
行政院會通過囤房稅2.0後,將以院版提交立法院排審,並與其它立委提案版本或黨團版本併案審查,如果在新會期通過,後年5月的房屋稅即會適用新制。根據統計,受到囤房稅新制改為全國歸戶的影響數量,大約有36萬戶。
(封面示意圖/pexe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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