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台北市議員簡舒培今日指出,台北地檢署向松山地政事務所發出的函文中提到,法院再次裁定扣押京華城案的相關土地,並明確提到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曾交付前台北市長柯文哲1500萬元,作為部分賄賂款項。
京華城案的容積率在柯市府時期提高至840%,北檢因此分案調查,並對柯文哲、彭振聲以及前鼎越開發公司董事長朱亞虎等人提出聲押申請,並獲得批准。押期屆滿前,北檢於10月底申請延押柯文哲等人,並對吳順民申請具保停押。台北地方法院裁定,應延押應曉薇、沈慶京、彭振聲及柯文哲2個月,而吳順民則以500萬元交保。
北檢檢察官認定柯文哲、彭振聲等人涉違法圖利,讓鼎越開發公司獲得高達20%建築容積獎勵的不法利益,並將其視為犯罪所得,計算後發現不法利益總額達111億7023萬6000元。
為確保未來追繳,北檢向法院申請扣押鼎越公司位於松山區西松段三小段156地號的土地(即京華城案土地),並獲准執行。鼎越公司不服該裁定,向台灣高等法院提起抗告。高院撤銷裁定,要求北院重新裁決,而北院昨日裁定仍同意扣押。
簡舒培在臉書公開的北檢公函指出,沈慶京為獲得京華城改建案中超過560%的容積樓地板面積,指示朱亞虎帶領7名威京集團高層,包括張志澄、陳俊源、童中白、洪秀鳳、陳秀桃、黃淑雯及劉芷安,每人匯款30萬元,共計210萬元至柯文哲指定的台灣民眾黨政治獻金專戶,作為與柯文哲之間的部分賄賂前金。
簡舒培強調,公函中提到,柯文哲明知核准超過560%的容積樓地板面積的京華城改建案違背法令,仍然要求彭振聲主持都市發展委員會,動用多種手段推動會議,最終於110年9月9日第783次會議中決議通過,使京華城改建案的容積樓地板面積增至840%。
據公函顯示,沈慶京在柯文哲協助下將容積率提升至840%後,支付柯文哲1500萬元作為賄賂款項。
簡舒培表示,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委員會於110年9月9日第783次會議通過該案決議時,京華城案土地的所有權屬威京集團旗下的「京華城股份有限公司」。後於108年10月30日,京華城公司與鼎越公司簽訂不動產買賣契約,約定京華城公司將土地及其上建物拆除後,再將土地轉讓予鼎越公司,以供日後興建辦公大樓使用。
簡舒培進一步指出,京華城公司於110年11月2日將土地所有權轉讓登記至鼎越公司名下,而當時鼎越公司的負責人正是朱亞虎。至111年10月11日,鼎越公司向都發局申請建照時,朱亞虎仍然是公司負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