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一名營造廠小開涉嫌詐騙,吸金3億元,逃往上海,債主依約開走小開的保母車,小開的妹妹卻在五天後將車輛過戶到自己名下,再請宜蘭警方配合,打電話恐嚇債主,要求將車輛歸還,債主質疑,小開人不在國內,如何過戶,到案說明後,要對小開的妹妹提出「誣告」、「偽造文書」告訴,但是宜蘭警方斷然拒絕,「不准報案,自己想辦法。」
營造廠小開平日出手闊綽,謊稱自己是大金主,投資很多,找了朋友入股,還跟債權人說,車子當抵押,甚至把行照交給債權人,沒想到李姓小開借了3億元後落跑,出境前,告訴債權人車子在哪裡,請債權人自己去開走,當作補償,債權人被倒3億元,卻只拿回一輛中古車。
開走保母車後兩天,營造廠小開妹妹到宜蘭警察局民族派出所提告,民族所查證後,以營造廠小開妹妹不是車主,加上這是民事糾紛,請她到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過了五天,四成派出所打電話給債權人,強勢要求債主歸還保母車,債主拒絕後,竟收到傳喚通知書,到案後才發現,保母車已經過戶給營造廠小開妹妹,債主當場提出質疑,「行照在我這邊,原車主跑去上海,你們怎麼過戶?」要提出「誣告」、「偽造文書」告訴,但是四成所警察疑似吃案,「不准報案,要告去別的地方告。」甚至出言恐嚇,如果不交車,就要申請搜索票抓人。
經《大聲傳媒》詢問,宜蘭縣警察局回應:
一、本局宜蘭分局民族所於9月6日受理該竊案當下,查詢該車登記於私人公司名下,並非報案人所有,經與當鋪查證確認該車為典當車,因債務紛爭委託拖吊業者將該車拖回,係屬民事糾紛,故未依竊盜案受理。
二、報案人於翌(7)日11時許至監理站將車輛過戶於自身名下後,17時許至本局礁溪分局四城所報汽車失竊案,四城所以車籍系統查證後確認報案人為車主本人,爰依依單一窗口規定受理。
三、四城所受理後,致電當鋪提供典當相關證明,隨後將該案移轉至宜蘭分局續辦,調閱礁溪分局四城所駐地、電話錄音,並無強勢要求當鋪歸還車輛,亦無與債權人有「行照在我這邊,原車主跑去上海,你們怎麼過戶?」、「不准報案,要告去別的地方告。」及恐嚇將聲請搜索票抓人等對話。
四、本局宜蘭分局接獲單一窗口轉入案件後,依規定製發通知書通知債權人(當鋪業者)於21日到案說明,當日全程由律師陪同,並未提出誣告及偽造文書等告訴,另查無拒絕受理、推辭情事;另有關該車輛疑似遭不明原因過戶等情,本局持續偵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