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花(化名)去年12月和同事蔡男及4名友人在林森北路錢櫃KTV飲酒作樂,在她喝醉後,竟被蔡男帶進包廂廁所指侵得逞,友人狂敲廁所門打斷他們後,小方仍醉到被蔡男帶回家,起床後發現遭到性侵提告。檢方依乘機性交罪起訴蔡男。
小方與友人歡唱到凌晨、喝得爛醉,酒醒後發現自己在蔡男房間,才想起遭到性侵,並致電給同行友人詢問,發覺在包廂內確實遭到蔡男非禮,因此控告蔡男乘機性交。
▲OL喝醉遭同事撿屍。(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蔡男辯稱沒有違背小方意願,兩人是合意性交。不過同行友人證稱,當晚他急著想上廁所,發現小方及蔡男一直待在裡面,他才狂敲門,蔡男開門時,他看見小方醉得坐在地上,還抱著馬桶狂吐,地上都是嘔吐物。
檢警查看KTV及蔡男住處的監視器,可見小方走路不穩、意識不清,需要旁人攙扶,因此不信蔡男說的「兩情相悅」,將其依乘機性交罪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