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永欽(現職警察)
台南市日前發生兇匪殺警案件,雖然犯嫌行兇後逃逸,但全國警察將士用命在17個小時內,在新竹將林姓凶嫌逮捕到案,無奈這起殺警悲劇還是造成2個家庭破碎,令人傷心難過。
這起令人駭人聽聞的殺警案發生後,全國警察機關同仇敵愾緝兇,面對鋪天蓋地的全國輿論及媒體壓力,首當其衝的就是警政署長,不僅府、院、部下達限期破案指示,另外還要同步維持其他各縣市治安平穩,署長承受上級及輿論壓力,還要決策縝密的圍捕計畫,要知道,嫌犯可是身懷一把制式手槍及18發子彈的殺警兇嫌,萬一過程中有甚麼疏失,我們還要付出多少的社會成本?
事後調查,兇嫌犯案、攜械逃逸,跨及了多個縣市,每個縣市的圍捕警力要如何協調不打草驚蛇情況下妥適佈署,不是一、二個縣市警察首長協調即可,所有的路線規畫、圍捕計畫都必須完善,不能有任何疏失,署長心中所承受的壓力之重,這不是旁人所能體會,這是身為警察首長的責任,更是對國家、社會及人民的一種使命。
署長本身是刑事系統出身,對於刑案偵辦及規劃,也算是專才,署長上任後多次的重大刑案發生,也都是親自到場督辦,適時提供一些經驗及想法讓專案小組參考,想想多次站在第一線與基層同仁一起的署長,歷任的署長有幾人?這樣去曲解一位與同仁同舟共濟的署長,心態實為可議!
看了很多媒體或是民代轉述一些退職的警察同仁個人說法,個人覺得實為不妥,署長從頭到晚都在現場指揮偵辦,就是現場指揮官,員警逮捕、壓制嫌犯後,已安全搜身並起出槍彈,身為現場指揮官的署長檢視贓證物及犯嫌,哪裡不對?按此邏輯,警察在辦案時,所長或是巡佐幹部都不能到場嗎?只要有幹部在就是要搶功勞嗎?心態如此且邏輯不通,實在扼殺初衷!
綜觀本次令人心痛的殺警案件,付出心力的基層同仁及幹部,都是保有對警察工作的使命與熱忱,以前同仁總是抱怨身先士卒、長官不聞不問,而現在有一位陪大家一起出身入死、事必躬親的署長,居然還有人嫌,希望署長不要被這些流言磨損初衷,未來的擔子只會越來用重,全國警察團隊將會陪著署長一起面對、共同分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