抖音網紅「耀樂」出面控訴,16歲時與藝人炎亞綸交往,期間卻遭炎違背意願發生性行為,並遭偷拍私密影像,由於事發地點可能在北市天母,轄區士林地檢署已主動分案偵辦。
耀樂鉅細靡遺描述兩人的性行為是在他16歲未成年時,之後的性愛影片的偷拍過程,耀樂闡述:「是在他(炎亞綸)天母家的床上,他把手機拿起來攝錄影,我很堅定跟他說不要這樣做,他事後才把手機放下,我也跟他打過勾勾,之後真的不能在這樣子了,我真的很不喜歡,他願意做到,他給我這個承諾。」
士林地檢署表示:有關媒體報導某藝人拍攝性愛影像事件,就涉嫌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等部分,本署已於今日(6/21)主動分案,由婦幼專組檢察官指揮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婦幼警察隊持續蒐集相關事證,積極依法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