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市場不只房客怕遇到惡房東,房東同樣也畏懼自己遇上租屋惡霸,日前一名女房東表示,自己出租出去的房子,遭到房客欠租2個多月,對方非但避不見面,也不願意把房租繳清,讓她氣得直呼「要請拆門師傅把門拆掉帶回去修」,貼文曝光後引起討論。
一名女房東在《房東互助會》發文抱怨表示,自己不幸遇到「租霸」,指出該名房客在剛要入住時,連一個月的押金都要分期半年多,看他可憐才決定將房子出租給他,但目前已積欠了兩個月的租金未繳,想請他搬走但對方避不見面,待在屋內不出來,讓她氣得直呼要請拆門師傅把門拆掉帶回去修。
此外,她也提及,因為租客賴帳不付房租,導致她要將薪水拿去繳房貸,同時又要兼顧養小孩,讓她無奈表示「真的沒辦法了(生活)。」想請教大家該如何處理遇到租霸的問題。
另外,該名女房東也透露,自己當時有報警處理,但警察則回應「他們無權干涉。」讓她氣的只能委託律師處理,並傻眼表示「遇到擺爛的可能要一年之久。」
▼女房東表示,自己出租出去的房子,遭到房客欠租2個多月,對方非但避不見面,也不願意把房租繳清。(圖/翻攝房東互助會)
此文一出,不少網友表示,「拆門下來修理」、「契約沒公證」、「簽約時2個月房租+1個月租金,一定要收齊,沒辦法付的就不要出租,房租遲半個月沒繳就準備趕人了。」、「房東不是慈善事業!連訂金都拿不出來這人的經濟很糟糕!下次慎選房客!」、「剛租時押金還分期,就表示他沒錢,就不要租給他了不要自找麻煩」、「押金不能正常給,出問題的機率無限趨近100%」等。
過來人則透露,自己也遇過一樣的情形,官司打了快3年才要回房子,而且房子牆面、水電線及家具都全被損毀,求償無門。
▼內行人指出,只要欠租,不含押金達兩個月,就寄存證信函,限期繳清。(圖/翻攝中華郵政全球資訊網)
對此,內行人則教戰5點表示:
1.只要欠租,不含押金達兩個月,就寄存證信函,限期繳清。
2.過期一天未繳清,再發存證信函,通知依民法440條,租賃專法,終止契約,並告知現況屬無權占有!
3.具狀提告依民法767條,無權占有,聲請遷讓返還房屋;給付所欠租金水電費管理費,等費用;遷讓返還期間房租,同一訴狀,告不當得利。
4.遷讓返還勝訴,再聲請強制執行,法院書記官會同警察在場,房客搬遷清空,房東收回房子,房客無故不到或躲藏,拘提到案。
5.契約若有公證,且租金列入強制執行事項,欠一期,就可聲請法院強制執行租金。
(封面示意圖/pexe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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