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蒨蓉自4年前因「阿帕契事件」引發爭議,演藝事業大受打擊,一度不得不靠變賣名牌包度日,去年甚至賣掉住了15年的房子,搬去租屋。近日,她回憶起當年結婚時的往事,透露婆婆曾贊助房子的頭期款,但條件是房子不能登記在她名下,這件事至今仍讓她難以釋懷。
李蒨蓉最近與朋友閒聊時,談到一位友人為兒子購房,並考慮到贈與稅問題,還有如何避免兒子婚後財產糾紛等細節。同時,她也提到另一位女性朋友因和公婆同住產生摩擦,但由於不願分擔房租,所以無法搬離的困境。
李蒨蓉坦言,這讓她想起了20年前結婚時的經歷。當時,婆婆願意幫她和丈夫支付買房的頭期款,但要求房產不能登記在她名下。這個條件讓她耿耿於懷,並在和丈夫吵架時時常提起,但她也從未因這件事與家人決裂或爭奪財產。她認為,夫妻應該是一體的,彼此間不應該過於計較,也不必害怕付出。
回顧自己的婚姻生活,李蒨蓉形容這段旅程就像「倒吃甘蔗」,雖然如今她賣掉了房子變成租屋族,但她相信:「現階段的我真心認為夫妻倆一起打拚奮鬥才是紮實的幸福。」她希望她的經歷能給已婚女性朋友們一些啟發和鼓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