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不了問題,就解決提出問題的人?一名網友在北市天母大葉高島屋,由「詮營公司」負責營運的停車場月租了車位,時間已長達8年之久,沒想到他日前回家時,發現停車場竟然客滿,導致他無法順利停車,更傻眼的是,他反映問題後,竟直接被剔除月租資格。
該名苦主在臉書指出,自己16日要停車時,因為停車爆滿,他無法順利停車,便打電話向停管處反應,沒想到隔天卻得到「因為反映停車狀況,所以被從月租戶名單中剔除」的回覆,讓他超級錯愕。
從簡訊可以看到,停車場直接了當的表示「爾後滿車的機率增高,無法滿足您的需求,為了您的權利及避免再次造成您的停車不便,請您停至其他停車場。本公司將會進行尚未使用月租費用退費」,而他詢問是否能再續租,對方也不正面回應,讓他無奈大嘆「所以反應停車狀況就直接被砍掉,這到底是什麼道理?解決不了問題,就解決提出問題的人,我今天算是見識到了!」
▼有網友反映停車位問題,結果直接被剃除資格。(圖/東森新聞)
貼文被轉到臉書社團「靠北天母幫」後,不少有類似經驗的網友也感嘆「之前也反應過未維護月租者權利,他們的回覆就是這樣,真的對他們很失望」、「解決找到問題的人,就沒問題了」、「之前也遇過類似的事,真的很氣!可以向消保官申訴,但是近年的案例是業主需退還剩餘的月租費,然後就沒有其他處罰了」。
不過也有人指出,民間經營的停車場,很多都不保障月租車一定有車位停,在承租車位時應該都很清楚,既然同意了遊戲規則,就要做好乖乖排隊的心理準備,「合約都有載明,畢竟停車場法律顧問也不是吃素的」。
▼消保官表示,業者不能片面終止契約,民眾可以向消保官申訴。(示意圖/pixabay)
其他業者透露,一般月租方案,會分成月租臨停混合、月租固定車位,一般臨停混合價格較低,但不會有固定位置,也不會特別保留車格給月租,雖然會控管車位數,但如果真的遇到客滿,也只能等有人離場才可進場,通常會告知消費者,不一定都有車位停,建議消費者租車位前,要先確認相關規定。
不過,面對停車場將車主停車資格取消,臺北市消費者服務中心主任葉家豪則指出,停車場租約訂立後,除非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外,業者不得片面終止契約。
(封面示意圖/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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