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歲的張姓貴婦約在2020年間,到台北市知名的男模會館消費時,遇到了身高180公分的年輕男子小鮮肉,張婦一見傾心,展開瘋狂銀彈攻勢,雙方簽訂性愛契約,每個禮拜要發生5次性關係,每次都要口交至少10分鐘。
張女的愛意越來越強烈,陸續加碼包養費,最高達到每月60萬元,但她去年發現小鮮肉「感情不忠」,偷交女友,憤而叫陳姓女助理找4名黑衣男毆打小鮮肉,並要回先前送他的金項鍊、名錶、豪車等貴重物品,小鮮肉不滿挨打報警,全案才曝光。
小鮮肉告訴檢察官,去年8月25日,陳姓女助理帶著4名黑衣男子到他住處,一頓狂毆再逼他下跪道歉,還簽下600萬本票以及一份性愛契約,內容提及「要全心全意對待張女,且每周要有5次性行為,每次要幫張女口交10分鐘」等,一夥人還搜刮他的財物,包括保險箱內60萬現金、3條價值20多萬金項鍊、3支價值約250萬元勞力士,名下的賓士車也被強行要求歸還。
小鮮肉表示,他在黑衣男威逼下不敢反控,只好乖乖照做,等他們離開後才鬆一口氣,沒想到張女這時突然現身還性侵他,因此憤而提告。
檢警調查時,張姓貴婦否認犯行,並痛哭表示她很愛小鮮肉,不可能對他動手,且她體態嬌小,怎麼可能性侵。
檢方調查後,認為全案只有小鮮肉單一指述,因此性侵、強盜部分罪嫌不足,將張女、陳女不起訴,至於傷害部分,由於雙方已經以400萬元和解,小鮮肉也撤告,因此不起訴2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