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物價指數(CPI)是否要納入房價,提供央行貨幣政策更全面決策依據,近期引發討論,對此政治大學地政系退休教授張金鶚認為,行政院主計總處應著手「試編」,初期可調整設算租金等方式,逐步將房價、房貸及利率等因素納入CPI。
張金鶚提到,消費者物價項目包括國人一般食衣住行育樂的消費支出,其中居住項目支出龐大,占CPI權重比例大,變動更是影響CPI,但主計總處調查CPI的居住消費支出,包括租屋者的租金以及自有住宅者的「設算租金」,二者長期以來均以私有住宅抽樣的租金計算,能否符合一般國人的居住消費支出,成果值得商榷,主要有六點爭議。
首先是國人大約八成的房屋自有率,居住消費多為自有住宅,只有少數是出租,兩者的消費支出明顯不同,僅透過出租住宅設算租金,顯然低估一般多數人的居住消費水準。
其次是國內租屋黑市問題,情況嚴重而且資訊不透明,加上實價登錄資訊有限,政府調查掌握租金水準困難,倘若房東逃漏稅,租金大多偏低申報,對比完整的房價實價登錄資訊,真實性與公信力遠優於房租。
第三個爭議是國內房價年租金比,根據學界研究估算,在台北長期高達五十,相對國外六至七的合理水準差距極大,顯示國內房租偏低而且房價偏高,同樣反映國內高房價的環境下,住宅使用者成本租金估算有偏低的現象。
▼張金鶚認為,初期可調整設算租金等方式,逐步將房價、房貸及利率等因素納入CPI。(示意圖/pixabay)
自用住宅比例高 物價感受差距大
張金鶚指出,第四點是國人居住消費大多為自購房屋,而且按月支付房貸,當房價逐漸上漲,房貸利率也緩步上升,每月的房貸支出明顯大於設算租金,透過內政部調查資料亦可發現,貸款負擔率全國已達40%,台北高達66%、顯示房貸支出是家庭最大的消費,一旦房價與利率出現變動,面對每年契約租金維持的情況下,人民感受將與官方CPI變動有明顯落差。
住宅是否屬於消費商品,這是第五個爭議,透過學界主張以及政府政策得知,大多認為住宅本質應是以居住消費為主,但國內住宅投資盛行,逐漸被扭曲為投資商品,根據內政部相關調查顯示,超過八成的購屋者為自住消費需求,只有不到二成為投資需求,成為房價是否要納入CPI的第五個爭議。
他提醒,CPI計算與國際規範也是一大爭議,由於各國住宅消費習慣與方式不同,住宅租買市場資訊也有差異,如何正確呈現國人消費物價水準及其變動也要通盤考量,綜合這六大爭議,隨著房價上漲加劇購屋族負擔,同時凸顯僅透過偏低租金呈現的設算租金不合理,造成國人對物價指數調查結果與實際感受有落差。
(封面示意圖/pexe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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