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長高虹安因涉助理費貪污案,一審遭判7年4個月並停職,目前由副市長邱臣遠代理市政。今日,與旅美教授陳時奮的博士論文誣告案也有了判決結果,高虹安被判誣告罪成立,獲刑10個月。對此,高虹安表示,對與誣告罪成立要件相悖的判決深感遺憾,並將提起上訴。
陳時奮持續質疑高虹安的博士論文有抄襲嫌疑,並於2011年9月在臉書發文,標題為「被指導教授除名的高虹安」,文中提及「在李傑的學術履歷中,高虹安被除名」。同年10月,陳時奮再次發文,聲稱「高虹安沒有自己的博士研究」。高虹安因此提告陳時奮加重誹謗,然而,檢方最終決定不起訴。陳時奮則認為高虹安明知學歷不實仍提告,遂自訴高虹安誣告。
這起誣告案的雙方當事人均為高知識分子,庭審中充滿學術討論氛圍。法官在審理過程中,針對誹謗案的範圍、誣告案事實是否與誹謗案重疊、高虹安是否虛構事實等關鍵點進行了多次整理和討論。
高虹安透過親近人士表示,當年提告陳時奮並非無中生有,無論是美國校方兩度發函確認其學術論文無不當,還是資策會於2021年內部調查後回應「無智財權違法」,這些證據均已被法院採納為資策會自訴案不受理判決的依據,足以證明她並無誣告的故意,更未捏造事實。
高虹安強調,對於此次判決結果深感遺憾,並將提出上訴。她也感謝各界的關心。
自一審判決後,高虹安幾乎銷聲匿跡,未出現在公開場合或活動中,臉書和IG也幾乎停止更新,市長室幕僚對其私人行程也不知情。據悉,高虹安在新竹市的租屋處仍在繼續承租,應未離開新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