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姓男子開設神壇,2018年間,一名OL經友人介紹認識許男。沒多久,許男就對小曼說她「陰氣很重,要排陰」,要找一個「陽男」陪同泡澡,還要不戴套內射。之後小曼答應,許男就趁著「排陰」的機會,將小曼全身摸光,小曼察覺有異提告,最高法院審理後,將許男判刑1年2月定讞。
根據判決書,許姓男子於民國107年間在中部擺設神壇,從事祭改、問事、改運、補財庫等工作,一名OL經友人介紹而認識許男。於是前往該處神壇進行改運。
許男向OL表示,她身上陰氣很重,必須找個「陽男」排陰,並稱自己就是「陽男」,於是不斷勸說女方前往汽車旅館排陰,但是遭到女方拒絕。OL擔心下,將怪異狀況告知領一女性友人,並詢問如何處理。
OL的女性友人聽聞後,同意提供自己住處作為排陰之處所。許男就在107年10月間某日,帶同助理前往OL女友人住處,先假意為女方進行排陰儀式,再要求女方將衣服脫掉只剩內褲躺在房間床上,許男立即出手觸按身體,其間更按壓撫摸大腿內側、胸部等敏感部位,OL則認為許男正在進行排陰改運,雖感到驚嚇而不知所措,卻不敢出聲制止或有所抗拒而遭到猥褻。OL當下嚇到不知所措,事後才在親友陪同下報警提吿。
許男辯解,案發當天我只處理女方頸部、腰部和腹部受傷不適的問題,曾主動有告知會觸摸到她的身體,現場也有其他人旁,按壓穴道過程中,女方也是笑笑的,當時還解釋這個症狀不是什麼陰煞,應該是脊椎下面幾節靠近龍骨的地方跑掉了,我有勸她要去照X光,女方事後還有過來宮廟,不知為何會在相隔一、兩年後才出面指控
女子強調,雖然事後改用另一種方式排陰,當場泡完澡躺在床上,但被許男從頭摸到腳,還遭許男趴在身上,這種感覺非常不好,不能讓他再傷害別人,所以才提告強制猥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