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入京華城容積與政治獻金貪污案,檢調持續偵查中,但案情外洩的情況屢次發生。立委羅智強今天在質詢法務部長鄭銘謙時指出,檢察官在查洩密案件時,不應只查到「不是檢察官洩的密」就結案。鄭銘謙同意,並強調有些媒體報導未必屬實。
京華城案偵查內容四處傳播,羅智強在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中針對該案的偵查洩密情況向鄭銘謙展開質詢。
羅智強表示,既然偵查機密一再外洩,現行的偵查不公開規定形同虛設,應考慮修正刑事訴訟法,將偵查內容「大公開」。他補充,今年上半年有2035件偵查不公開的個案,其中許多都是檢察官透過剪報進行分案,但實際上新聞報導中偵查內容早已四處曝光。
羅智強進一步指出,偵查犯罪本是檢察官的職責,根據目前查洩密案件的數據,不能只因「不是檢察官洩的密」就結案。這就如同辦竊盜案時,不會因為「不是檢察官偷的」而結案一樣。
羅強調,他了解到柯文哲的案子已有檢察官調查洩密源頭,但事實上,案情公開已是不爭的事實。檢察官查洩密不應以「不是檢察官洩的密」作為結束標準。
鄭銘謙回應,針對偵查洩密的情況,現已處理2千多件剪報案件,今年上半年已分案偵辦391件,並強調有些媒體報導並不一定真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