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特別條例立院三謮通過 270億經費全數舉債支應

花蓮馬太鞍溪大橋被毀後,溪底的涵管便道現正趕工成鋼架橋。行政院提供
花蓮馬太鞍溪大橋被毀後,溪底的涵管便道現正趕工成鋼架橋。行政院提供

行政院編列「中央政府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後重建特別預算案」,今(2日)在立法院三讀通過。本次特別預算先編列270億元、30億元視需求再行編列,初審時一毛未刪朝野有高度共識,上午三讀通過。

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9月受颱風影響潰壩,導致下游光復鄉災情慘重,造成19人死亡、6人失聯、157人受傷的慘劇,全台民眾的災後熱情參與救災,每逢假日上萬名「鏟子超人」湧進光復鄉,讓救災順利進行。

根據主計總處報告指出,特別預算規模270億元,預留後續額度30億元,經濟發展支出編列192億元,社區發展及環境保護支出56億元,預備金15億元,一般政務支出6億元,社會福利支出1億元,全數舉借債務支應。

朝野還通過多項通案決議,包括為強化台灣未來面對極端氣候致災時的應處能力,行政院應參考日本等國的經驗,研議建立救災專責機構,建請行政院於3個月內針對救災專責機構可行性向立法院提出書面報告。

除了此次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後重建特別預算案,今年行政院還提出了包括普發現金一萬的「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條例」5700億元,還有「丹娜絲颱風及七二八豪雨災後復原重建特別條例」600億,今年僅特別條例就達3項,總金額6570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