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害爭議 傅崐萁重申地方政府主責撤離職掌

立院內政委員會今邀請內政部部長劉世芳進行備詢,立法委員傅崐萁也針對此次光復救災等相關議題質詢。(圖/翻攝自網路)
立院內政委員會今邀請內政部部長劉世芳進行備詢,立法委員傅崐萁也針對此次光復救災等相關議題質詢。(圖/翻攝自網路)

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溢流釀成災害,中央與地方在撤離作業上仍持續互槓。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總召傅崐萁今天在立法院質詢時引述《災害防救法》第10條,強調撤離執行單位為「鄉鎮市區公所」,並痛批中央政府不該「天天栽贓花蓮縣政府」。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日邀請內政部、原民會、農業部等單位就「堰塞湖監測、災害預警通報、疏散機制及災後復原重建」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另請經濟部、環境部、衛生福利部及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派員列席備詢。

傅崐萁指出,9月22日上午7時發布紅色警戒,9月23日即發生災害,短短一天內,行政院災害應變中心是否與地方政府協調、輔導及核定相關疏散計畫?此次受影響範圍從180戶到1800戶,總計約8600人。對此,劉世芳回應,紅色警戒需強制撤離,範圍內所有民眾都必須疏散,中央已積極與花蓮縣政府開會,必要時替代役也會全力協助。

傅崐萁進一步詢問,強制撤離由哪個單位執行?劉世芳指出,撤離由地方政府,包括花蓮縣政府及三個鄉鎮公所負責,國軍及其他單位提供協助。傅崐萁當場批評「胡說八道」、「不要裝瞎」,水利署副署長黃宏莆則重申,疏散與撤離作業皆依《災害防救法》規定,由縣市政府及鄉鎮市區公所執行。

傅崐萁仍不滿,要求官員朗讀法條文字。黃宏莆隨後宣讀:「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應督導鄉鎮市區公所辦理撤離作業整備,並落實疏散避難計畫,鄉鎮市公所應整備事項五項如下」,傅崐萁隨即回嗆,不要影射攻擊。

傅崐萁強調,每個縣市政府在颱風撤離中都有操作經驗,撤離工作由鄉鎮市公所負責調度警察、消防、軍力及預支兵力,並將資料彙整至縣市政府,再上報中央災害應變中心。

他表示,縣市政府的作業能量本就下放至各鄉鎮市區公所應變中心指揮,這是最基本的規定,「天天栽贓花蓮縣政府,撤離單位就是鄉鎮市公所,白紙黑字的法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