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陳沂近年來積極推廣葉黃素,並在社交媒體上轉載「女人大律師李怡貞」臉書專頁上的一張圖卡照片,並發文暗指圖片中的錯字,並指出視力保健的必要性,隨後推銷葉黃素。台北地檢署認為該圖片由李怡貞創作,經過排版後的文字及背景構圖均屬於她的著作,並依公開傳輸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罪嫌對陳沂提起起訴。
據起訴書指出,李怡貞指控陳沂和葉黃素廠商違反著作權法,未經她同意將她的作品重製並公開傳輸,侵害了她的著作權。陳沂在2023年5月28日從歐洲某地轉載該圖片到臉書,並發表文字暗指圖片中的錯字,並且鼓勵消費者直接購買葉黃素,無需等待廠商的業配合作。
2023年5月28日,李怡貞於其「女人大律師李怡貞」粉專公開了自己創作的圖卡,內容提到她對某些言論的回應,並強調自己對此立場堅定,並附有文字「然後就算四八兩這樣罵我,我還是覺得她簡短後比之前更像宋慧喬,這方面我立場很堅定。不擔心」。
李怡貞認為,該圖卡的文字內容與虛擬替身人物及背景排版等設計,均展示了她在創作中的個性及創意,因此這是她的個人著作,涉及語言及美術的結合。
陳沂則表示,她和葉黃素廠商確實有業配合作,但她並未事先與廠商討論這篇文章的內容,發文完全由她自行決定。葉黃素廠商則對此事件表示否認,稱自己只是供應產品,並未干預陳沂的推廣方式,也未參與相關討論。
檢方在偵查後認為,陳沂違反了著作權法第92條,對李怡貞的著作財產權進行了公開傳輸侵害,並依法對其提起起訴;至於廠商則未被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