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富資本股份有限公司是太陽能光電系統工程的業主。
●
恩富資本在多個太陽能光電案場都有參與,包括:
○
臺南市北門區蚵寮段1407-3等58筆地號(老虎寮太陽光電系統工程)
○
臺南市北門區溪底寮三寮灣小段841等47筆地號(老三寮灣太陽光電系統工程)
○
臺南市七股區七股段772等4筆地號
●
在臺南市北門區蚵寮段1407-3等58筆地號的案場,恩富資本被指派使用CLSM(低強度回填材料)作為填平渠道基礎。這個案場使用了電弧爐煉鋼爐碴(石)作為回填材料,並被認定為不符合規定。
●
在臺南市北門區溪底寮三寮灣小段841等47筆地號的案場,恩富資本亦被指派使用CLSM作為填平渠道基礎,並同樣使用了電弧爐煉鋼爐碴(石)作為回填材料。該案場申報的CLSM使用量為1,447.261公噸,但實際使用量約為1,688立方公尺,兩者之間有差異。
●
多個來源文件指出,恩富資本使用了電弧爐煉鋼爐碴(石)作為回填材料,這種材料的使用方式不符合「管溝回填」及「公共工程道路相關回填」的規定。
●
文件中,提到部分與恩富資本合作的公司名稱,包括雲豹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國光營造股份有限公司,這些公司也與老三寮灣太陽光電系統工程的CLSM使用情況相關。
●
部分文件 指出需要釐清恩富資本的CLSM再利用產品銷售使用紀錄申報資料是否與實際情況相符,並請相關單位協助釐清。
總結來說,恩富資本在太陽能光電工程中,被指出有不當使用電弧爐煉鋼爐碴(石)作為回填材料的情況,並且申報的CLSM使用量與實際用量可能存在差異,需要進一步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