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哲遭中國囚禁滿五年 國台辦:正在安排返台
▲李明哲2017年於中國受審畫面(圖/擷取自新華社)
台灣NGO(非政府組織)工作者李明哲於2017年被中國大陸以「顛覆國家政權罪」遭無故判刑,至今服刑將近5年。中國大陸國台辦發言人馬曉光今(13)早在例行記者會中提及,會在近期安排李明哲返台。
李明哲因網路言論,2017年3月經澳門進大陸時遭中國當局逮捕,同年11月被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5年和「剝奪政治權利」2年。
馬曉光表示,李明哲案2017年11月一審宣判後,被告未提出任何上訴,入監服刑期間,獄方嚴格依法保證其健康、通訊等權益,並宣稱「李明哲身體狀況平穩」
馬曉光指出,因2020年COVID-19疫情嚴峻的關係,為控管獄中疫情,獄方暫停所有親屬現場會見。
根據刑事判決,李明哲將於近期執行5年有期徒刑期滿,依法釋放,相關方面近日將安排李明哲返台。
陸委會發言人邱垂正曾多次呼籲陸方,應儘速告知李明哲服刑期滿釋放返台的具體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