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新莊區今天上午發生女嬰屍遭丟棄垃圾車案,新莊警方已在台北市內湖區找到女嬰生母,發現她上午丟棄女嬰屍後,仍若無其事繼續上班,警方將她拘提歸案,新北地檢署複訊之後以5萬元交保。
據了解,涉嫌丟棄嬰屍的43歲陳女已婚,擔任會計,今天上午丟棄嬰屍後,仍正常上班。警方過濾監視器,掌握她到內湖上班,到她公司拘提到案。
陳女辯稱,今天凌晨上廁所時,不小心流出女嬰,她一時慌張沒確認有無呼吸心跳,就丟棄垃圾車。
棄嬰生母業經複訊完畢,以5萬元交保
理由為
一、懷胎五月以上或生產後二月未滿者。依刑事訴訟法第114條第2款規定如能交保了,不能羈押。
二、本件無逃亡之虞,交保即可保障後續的偵查作為。
三、刑法第 274 條生母於生產時或甫生產後,殺其子女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是本件最重本刑並非5年以上之重罪。
是本件被告犯罪嫌疑雖然重大,但無羈押之必要,因而交保新台幣5萬元。(記者戴明祺/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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